國務院日前出臺的化解產能過剩總體方案,提出了用5年時間實現產能規模基本合理的目標。
化解產能過剩,在我國并不是一個新產生的課題,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,它經常性地被政府作為重要目標加以推進,僅在今年,就已經有國務院的一些部委出臺具體文件,提出整改目標。但從實際情況看,產能過剩的問題始終未能得到很好的解決,甚至出現了一邊壓縮一邊又在擴大的問題,這導致一些行業的產能過剩愈演愈烈,整個行業的投資回報率十分低下。很顯然,化解產能過剩存在著很大的難度,因此,要達到預期的目的,必須抓住難點攻堅,讓化解產能過剩的方案收到實效。
產能過剩的一個突出問題是在政府主導之下,我國的投資導向存在嚴重問題。在很多過剩產能的背后,都存在著地方政府的影子,牽扯著地方政府的利益。因此,當化解產能過剩作為一項任務由高層布置下去的時候,很自然地會觸及地方政府的利益,從而產生阻力。這也正是化解產能過剩這項工作長期難有進展的一個難點所在。
因此,要讓化解產能過剩收到實效,不再重復以往那種邊治理邊擴張的現象,關鍵在于政府必須退出對微觀經濟的過度干預,遏制利用擴大產能來推進經濟增長的沖動。今年以來,國務院積極推進以簡政放權為核心的行政職能改革,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政府審批事項,這已為化解產能過剩創造了有利條件。只有當政府自覺地放下對經濟運行的行政指揮棒,市場的力量才能在產能布局中發揮作用,也才能保證各種面目的資本在市場中展開充分競爭,通過不斷的優勝劣汰實現行業的進步。